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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感一次性使用吸氧管OT-MⅠ-80
产品注册证号: 京械注准 20142560086
生产许可证号:京食药监械生产许 20020093 号
执行标准:YZB/京 1498-2013
【规格型号】OT-MⅠ-80/100/130/180/200/230/280/330
【适用范围】
适用于吸氧时氧源与吸氧者之间的氧气直接输送或湿化后输送。
【产品的主要结构】
本产品由加湿通路(瓶盖、湿化器、导水芯、瓶体)或湿化器(湿化器上体、湿化体、
湿化器下体)、湿化液(80ml/100ml/130ml/180ml/200ml/230ml/280ml/330ml)、吸氧输送管路(气
源接头、软管、安全阀(可选)、鼻塞(单腔、双腔))组成。
【使用说明】
? 打开包装,取出产品。
? OT-MⅠ型产品使用说明
1.加湿通路产品使用说明:
1) 确保氧气流量计处于关闭状态,将流量计插入设备带,拔除加湿通路进气口密封帽或撕
下密封膜后,将加湿通路进气口插入流量计快插接头内,听到“咔”声并略用力向下拉
动不脱离即为连接成功;
2) 拔下加湿通路出气口密封帽或撕下密封膜,接通氧气调至所需流量 10 秒钟,检查出气
口应畅通后,将吸氧输送管路与加湿通路出气口连接,即可吸氧。
3) 卸载时,应确保流量计处于关闭状态,握持加湿通路的同时将快插接头压套上提即可取
下产品。
2.湿化器产品使用说明:
1) 取出吸氧输送管路及湿化器,将吸氧输送管路与湿化器连接。
2) 将湿化器装在氧气瓶瓶阀上,开启氧气瓶瓶阀,即可吸氧。
【产品性能】
? 吸氧输送管路经环氧乙烷灭菌,应无菌。
? 吸氧输送管路经环氧乙烷灭菌后,环氧乙烷残留量不大于 10μg/g;
? 加湿通路瓶体或湿化器内容物采用生产工艺生产处理后,细菌菌落总数≤100cfu/ml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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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菌菌落总数≤100cfu/ml,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埃希菌不得检出。
? 【注意事项】
? 包装内容物破损,加湿通路(或湿化器)漏液,零部件缺失、形变或连接部位分离,严
禁使用。
? 加湿通路使用时严禁上提流量计快插接头压套,以免产品坠落。
? 加湿通路使用时应保持竖直,倾斜不得超过 30 度。
? 加湿通路内湿化液液面下降至最低液位线时须更换产品。
? 除急救必须外严禁向加湿通路瓶体内添加任何物质。
? 加湿通路瓶体无破损的情况下,瓶体因外部温湿度变化偶有水汽凝结,不影响氧气湿化。